口服抗高血糖药物二甲双胍有着悠久而丰富的历史,从几个世纪前作为欧洲草药的一种成分,到20世纪20年代被发现并合成。最初,由于缺乏关于二甲双胍的安全性以及二甲双胍穿过胎盘并在胎儿中循环的能力的数据,二甲双胍在妊娠期间的使用并不普遍。另一种抗糖尿病的双胍类药物苯甲双胍和二甲双胍的胃肠道副作用也存在安全性问题。然而,与胰岛素相比,二甲双胍的成本相对较低,给药方便。胰岛素是治疗妊娠期糖耐量异常的另一种常用药物,因此二甲双胍在妊娠前和妊娠期间的使用越来越多。
关于怀孕期间使用二甲双胍的早期报告记录在1975年的阿伯丁国际妊娠和新生儿碳水化合物代谢研讨会上。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在动物和人类研究中,二甲双胍对出生时错误携带和先天性异常的发生率没有不良影响。然而,在分子水平上,二甲双胍对怀孕期间和出生后人类胎儿组织发育的微妙影响在最近的研究中才刚刚开始出现,这些发现对未出生的孩子及其以后的生活的安全性留下了许多疑问。
众所周知,母亲胰岛素抵抗和高血糖会对妊娠的概念/胎儿和进展产生不利影响,包括先天性异常、流产、早产、妊娠高血压疾病、宫内死亡和出生创伤。二甲双胍作为一种抗高血糖药物,与胰岛素相比,二甲双胍具有易于给药、无低血糖风险和成本较低的显著优势,而胰岛素只能通过注射给药。因此,孕前和孕期使用二甲双胍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因为孕妇的高血糖和/或胰岛素抵抗无法通过生活方式的改变轻易控制。
妊娠期间使用二甲双胍的三种典型临床环境是:
-妊娠前2型糖尿病(T2D):二甲双胍是T2D常见的首选治疗方法,在许多情况下,在妊娠早期和妊娠早期继续使用二甲双胍是不可避免的。一旦确认怀孕,是否继续二甲双胍治疗的决定仍然存在争议。临床医生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在妊娠早期,在不恶化血糖控制的情况下,采用胰岛素替代治疗方案治疗糖尿病。此类治疗需要大量医疗资源,包括患者教育、密切随访、巨大的承诺以及患者的强化血糖自我监测。
-妊娠期糖尿病(GDM):GDM被定义为“妊娠期发病或首次识别的不同严重程度的碳水化合物不耐受”。葡萄糖不耐症通常从妊娠中期开始诊断,但也可以在妊娠早期的一小部分妇女中检测到,这可能是妊娠前存在的葡萄糖不耐症的代表。如果不能通过改变生活方式来补救,可以使用胰岛素或二甲双胍来实现血糖正常。因此,二甲双胍很可能在妊娠早期使用,直到妊娠结束。
-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患者的卵巢功能异常,并且至少表现出三种情况中的两种:1)超声检查发现卵巢中含有超过12个小囊泡,2)无排卵继发的少经/闭经,或3)高雄激素血症。多囊卵巢综合征常与全身性胰岛素抵抗有关,这被认为是不孕或妊娠困难的原因。因此,作为胰岛素增敏剂/抗高血糖剂,二甲双胍已被用于促进排卵,从而促进生育,并维持这些妇女的妊娠进展。二甲双胍的服用不可避免地从受孕前开始,并可持续到出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