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检查后,孕妇应按照以下时间复诊:
每4周一次,直到怀孕28周
然后每2周一次,直到36周
然后每周一次,直到分娩
每次检查应记录孕妇的体重和血压,测量子宫大小以确定胎儿生长是否正常,同时还应检查踝关节是否有水肿。检查脚踝是否肿胀。
医生检查胎儿的心跳。通常可以在妊娠约10到11周时通过手持 多普勒超声设备进行检测。一旦检测到心跳,医生会在每次问诊时检查,以确定是否正常。
每次问诊都会测试尿糖。尿糖可指示糖尿病。假如尿糖持续阳性,应尽早做糖耐量检查。即使尿不含有糖,医生通常也会对所有女性进行孕期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的检查。该血液检查在妊娠24到28周时进行。
在女性饮用含有一定量的葡萄糖后一小时测量血液中的血糖水平(葡萄糖),这称为葡萄糖耐受性试验。如果女性有妊娠糖尿病的危险因素,这个测试最好在妊娠12周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