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的危险因素包括:
严重超重(体重超过250磅)
妊娠期糖尿病或之前生下大婴儿(重达10磅或以上)
在先前的怀孕中不明原因流产
一级亲属(如母亲或姐妹)患有糖尿病
很长一段时间尿液中含糖
具有胰岛素抵抗的多囊卵巢综合征
如果初次检查结果正常,这些有风险的女性应在妊娠24〜28周再次检查。
每次产检也应该检查尿蛋白。尿蛋白阳性提示先兆子痫(怀孕期间出现的一种高血压)。
如果女性具有以下特征,则进行血液检测以检查是否患有甲状腺疾病
存在甲状腺疾病的症状
来自出现中度至重度碘缺乏症的区域
有亲属曾患有甲状腺疾病
曾患有甲状腺疾病
有1型糖尿病
有过不孕问题、早产或流产
曾接受头部或颈部放疗
严重肥胖
30岁以上
对于所怀胎儿患基因疾病风险高的孕妇,应做产前诊断检查。